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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北春市场监管办电话:150 6652 9789


应广大经销商提议,为大家营造公平、高利润的市场环境,更为保障经销商利益,特出台市场控价监管措施。


对扰乱市场正常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采取:

首劝罚:市场监管办在市场检查工作中,发现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立即落实到责任人,以书面形式对责任人下达整改、罚款处罚通知书,并送达至责任人手中。限责任人自通知书下达日起三日内整改完毕、并接受处罚!

窜货:窜货方除按原数拉回所窜产品外,窜货方及卖货方都进行处罚。

(罚款金额为所查处到违规产品每整箱市场监管最低售价差价的十倍)

再停供:如若整改、处罚通知书下达三日后责任人仍没有做出整改和接受处罚;或责任人在接受处罚后再次出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采取对责任人停止供货的处理,并以书面形式通报到责任人本人、各经销商、各零售商。停止供货期限为违规产品的整个年度。(如若牵扯到其他零售商的供货问题则由公司直接负责供货)。

责任人的供货商、公司业务员负直接监管不到位责任,片区经理负间接管理不到位责任,均连带处罚。

请各位经销商严格遵守,坚决杜绝乱价、窜货、压低价销售等扰乱市场正常销售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山东洛北春集团有限公司

山东洛北春集团有限公司始建于1945年,几经大规模的改造、扩建,现已成长为一家集白酒主业板块、葡萄酒板块、餐饮板块、金融投资板块以及印刷板块五大事业发展格局于一体的大型现代化企业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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